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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 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发布时间:2009-04-17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镇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四日)

   

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市场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市政公用局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市政公用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扎扎实实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政公用局党委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认识非常统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并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取得力措施,稳步推进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所属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形成了局系统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组织运行网络,为全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认真调查研究,周密部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深入基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反复研究,确定了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目标和工作措施。即重点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问题,查找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查找工程领域中的工程承、发包及材料设备采购等问题;查找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去年6月,局研究制定下发了《镇江市市政公用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系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明确了工作思路、目标、方法步骤、措施和要求,各基层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

  3、明确目标,把握原则。为了保证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能够有序推进、不出偏差。在工作开展之初,我们就明确了一个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一些错误观念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得到规范,有效地遏制商业贿赂,局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得到完善,推进局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逐步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良好局面。把握了三项原则:一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既着眼长远,研究治本之策,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的原则,对社会反映强烈、影响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三是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原则,既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又保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各基层单位都能够按照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公用局统一部署,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得到了推进,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主要做法

  根据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建设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安排,我局注重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扎实做好以自查自纠为重点的各项工作,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层层组织发动。在宣传发动阶段,我们制定落实宣传教育的计划方案。层层组织宣传发动。在参加了市委、市政府和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动员大会之后,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召开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部署会,落实责任分工和分解,与基层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同时对身边人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并深刻剖析了其思想变化过程,以及违法的根源分析。

  2、对照目标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我局专门制定了《镇江市市政公用局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局纪委主动深入督查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都组织专门工作班子,根据统一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政单位重点查找了在材料设备采购中,是否存在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使用质次价高材料设备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向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行贿,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或提高价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在评优评先、资质申报中,是否存在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行为;在项目预决算中,是否存在通过向建设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行贿,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以骗取工程款的行为。

  3、加强行业监管,扎实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我们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转让进行了清理,纠正非法转让行为;对出租汽车公司经营行为进行清理,理顺和规范出租汽车公司与司机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合同文本,加强合同监管,监督出租汽车公司公示代征代缴费用明细,并限期退还多收多缴费用;积极探索推行公司化经营、公车公营、规模经营。结合工作职责,我们针对清退违规收费、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理顺经营关系、加强合同监管等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力度,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全面清理整治,共清退各种违规收费190万元,清退率达100%,有效地减轻了从业人员的负担,维护了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确保了行业的稳定。

  4、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局党委在总结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时,清醒地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必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源头上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现行的管理规定、行业监管措施和各类规范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针对存在制度性缺陷进行修订完善。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实行网上联审会办,提高行政审批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行党务和政务公开,推行市政公用事业办事公开,积极履行社会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建立企业内部自律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项目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引导企业加强内控机制和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守法诚信、优质服务的理念,制定行业准则和服务规范。广泛深入地开展“市政公用社会服务年”活动,文明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市政公用行业的服务形象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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