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席会议由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
2、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出席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位成员。
4、联席会议内容:协调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各单位自查的案件情况进行协调;研究疑难案件的处理方法;对已查处案件情况进行汇总;总结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