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本局以及下属基层单位聘请,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各推荐一名党员,主要以普通党员群众为主,要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对本局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反馈;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四、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指出的存在问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