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部:
近年来,市政公用局机关党组织积极响应上级党委的号召,深入开展了创建先进党组织和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调动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在市级机关工委2007年度考核评比中达到了参选入围条件。今年,市级机关工委决定继续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争创活动,并制定下发了《2008年市级机关党委(总支)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依据。根据市级机关工委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局机关党总支制定了《2008年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规划》,现将《规划》发给你们,望对照《规划》要求和考核细则,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争取在年度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附:1、《2008年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规划》;
2、《2008年市级机关党委(总支)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2008年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规划
根据《中共镇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市级机关工委《2008年市级机关党委(总支)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08年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规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市级机关工委2008年度工作意见》,结合市委部署的进一步推进解放思想、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局机关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和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坚持以《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为抓手,促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化、系统化,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争取机关党建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在年度党组织目标考核中创新的佳绩。
二、主要措施
1、深入思想发动,强化争创意识。各分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市级机关工委制定的《通知》和《实施细则》,进行争先创优的动员教育,引导党员树立争先进、创一流的决心和勇气,自觉投入争创活动中去。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各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本支部争创先进的具体措施。
2、对照目标管理细则,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对《细则》中确定的工作,支部要拿出贯彻落实的计划,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定期检查工作落实的情况,未按要求落实的要抓紧补上,做到全面落实,全面发展。特别是对过去比较薄弱的工作,要采取得力措施,克服薄弱环节,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3、建立健全台帐,定期开展督查。要把台帐的建立和完善作为争创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党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每做一件事情都要及时记录,做到经得起查、经得起看、经得起问。局机关党总支将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4、经常汇报工作,争取领导支持。要将争创工作的情况及开展活动的安排、打算,及时向领导汇报,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党建工作,以实际工作成绩赢得单位领导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5、依据实施细则,抓好考核验收。明年第一季度,局机关党总支将组织考核组,依据目标管理实施细则,逐个支部进行考核验收,听取分支部书记特色工作介绍,评选出2008年度先进分支部。
附件:2
2008年市级机关党委(总支)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序号 |
目标要求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考评
方式 |
1 |
机关党组织按时换届,组织健全。 |
无故逾期换届不得分;机关党组织成员空缺扣2分。 |
5 |
组织处 |
2 |
党组(党委)年内研究机关党的工作2次以上。 |
少研究一次扣1分。 |
2 |
考核组 |
3 |
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少于6次;全年有针对性的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一次以上。 |
少参加一次扣0.5分;
党员领导干部未上党课或未作形势报告扣1分。 |
2 |
考核组 |
4 |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
依据活动情况评分。 |
3 |
考核组 |
5 |
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参加工委组织的科级、科以下党员干部培训班,培训率达95%以上。 |
“学习型”机关规划不落实扣3分(全年党员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参训率每低于5%,扣 1分。 |
6 |
考核组
宣传处 |
6 |
创建文明机关。 |
无创建措施扣1分;无主题活动扣1.5分;创建台帐不健全扣1-2分。 |
4 |
考核组 |
7 |
配合做好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考评工作,完成作风建设相关工作。 |
党组织未能履行职能扣1分;出现“中梗阻”不得分。 |
6 |
考核组
作风办
|
8 |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
未落实“必谈必访”制度扣1分;半年未向党组(党委)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扣0.5分。 |
2 |
考核组 |
9 |
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 |
未自行组织开展纪念活动扣1分;未参加工委组织的纪念活动扣1分。 |
2 |
宣传处
考核组 |
10 |
召开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2次,党委(总支)会全年不少于4次,开好党委(总支)民主生活会,党课教育不少于2次。 |
少开一次扣0.5分;
党课少一次扣1分。
|
6 |
考核组 |
11 |
开展“创先争优”和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组织党员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平安创建、结对帮扶等活动。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
未制定下辖党组织争创规划扣2分;无计划、措施各扣1分。未组织活动扣2分;平安创建全年考评达到60%得满分;40%-59%得2分; 39%以下得1分;未落实不得分。未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扣1分。 |
7 |
考核组
办公室 |
12 |
坚持按制度、程序发展和转正党员。 |
发展、转正党员程序不规范扣1分;未定期考察扣0.5分;未执行公示、票决和团员推优制度分别扣1分。 |
3 |
考核组组织处 |
13 |
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
未填写登记表不得分,未定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扣2分;未按时完成扣0.5分;参评率低于90%扣1分。 |
3 |
考核组组织处 |
14 |
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党员按月,党组织按季上缴)。 |
党员不按规定缴纳党费每人扣2分;党组织滞缴扣2分。 |
7 |
组织处考核组 |
15 |
认真落实“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廉洁表率”主题教育活动。 |
完成市级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中部署的各项工作,缺一项扣0.5分。 |
2 |
纪工委考核组 |
16 |
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积极争创廉政文化示范点、先进单位。 |
检查考核得85分为达标;低于达标线,每少5分扣1分,扣完为止。 |
6 |
纪工委 |
17 |
协助党组建立完善廉政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
未进行责任分解扣1分;未建立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制度或未落实扣2分。 |
3 |
考核组 |
18 |
强化 “勤廉型”机关建设。 |
每季集中教育一次、看廉政片2部,少一次(部)扣0.25分;未按要求上报纪检信息扣1分;未完成年报工作扣1分。 |
2 |
纪工委 |
19 |
认真办理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和党员违纪案件。 |
无信访工作制度扣1分;不及时查处案件或查处不力扣2分;发生党员违纪案件扣1分;有案不及时上报扣1分。 |
2 |
纪工委 |
20 |
认真做好机关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
未实施不得分,公开内容不全扣1分;未按时更新扣1分。 |
2 |
考核组 |
21 |
工青妇组织按时换届。工会组织“三会”同建。 |
未及时换届不得分;组织不健全,委员少一人扣1分;工会组织“三会”少一会扣2分。 |
3 |
工会工委
团工委
妇工委 |
22 |
建立职工互相保障体系,完成全市职工互相互济保障任务。 |
未开展不得分,未完成任务扣1-2分。 |
2 |
工会工委 |
23 |
开展好“献爱心、送温暖”捐款和“慈善一日捐”活动。 |
未按标准各扣2分。 |
4 |
工会工委 |
24 |
开展群团组织争创活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和组织各项文体活动。 |
少参加一项活动扣0.5分,扣完为止。 |
6 |
工会工委
团工委
妇工委 |
25 |
完成《镇江机关党建》用稿任务。 |
未完成用稿任务扣2分。 |
2 |
宣传处 |
26 |
各项工作台帐记录及时、齐全。 |
不符合要求扣1—2分。 |
2 |
考核组 |
27 |
积极参加或完成工委组织的会议、培训、劳动、年报等活动。 |
少参加一次扣1分。 |
6 |
各处室 |
说 明:
1、考评项目为27项,总计100分。
2、考核时间拟安排在2009年一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