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共交通总公司
老年人免费乘车卡(L卡)办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会议精神,确保市政府这一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使广大老年人更多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镇江公共交交通总公司按照市政府的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特制定老年人免费乘车卡(L卡,以下简称L卡)办理规定如下:
一、可办理L卡人员及条件
从2006年10月23日起,凡具有镇江市户口(包括辖市、区)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后每年新增加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从满70周岁起,凭相关证件,可办理一张L卡。办理L卡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并缴纳IC卡工本费20元。办理L卡的老年人可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每年10元,由镇江公共交交通总公司集中到保险公司办理。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L卡到中山东路充值点(三五九医院西侧)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日上午8:00--下午17:00。
三、乘车规定
L卡是提供老年人本人免费乘车的专用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未携带或携带超过有效期限的L卡乘坐公共汽车线路,应主动按所乘线路票价投币。
体弱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有陪护人员陪同乘车,陪护人员乘车应按所乘线路票价投币。持L卡乘车应主动配合司乘人员及稽查人员的查验。
L卡可乘公交线路见附件。
四、L卡年审规定
L卡实行年度审验,从办理L卡之日起13个月内,凭户口簿、身份证、L卡,到公交各充值点办理年度审验手续,未经年度审验的L卡到期后不能继续使用。
五、L卡挂失、损坏、补办、退卡和查询:
1.L卡丢失后,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购卡凭证尽快到镇江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丁卯充值点办理挂失手续, 5 日后按首次购卡手续办理新卡,预付新卡工本费 20 元。 原卡内信息按使用规定转入新卡。
2.L卡的质保期为20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发现L卡有质量问题,乘客可持卡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购卡凭证,及时到公交总公司丁卯充值点检验。经检验属实后免费更换新卡,原卡内信息按使用规定转入新卡,但不办理退款手续; 如因人为因素损坏, 需补办新卡者应预付新卡工本费20元,原卡内信息按使用规定转入新卡。
3.已办理的L卡在 20 个月内要求退卡,需持本人证件,卡片经检验完好无损(刷卡顺利,表面无折痕、刀刻印、磨损),扣除从购卡之日起计算的工本费(每月 1 元)退还工本费余额。 因人为因素损坏或遗失,由乘客自行负责。
4.已办理的L卡乘客如需查询,可持卡到各充值点免费查询卡内有效期;乘车详细查询可持本人证件到公交总公司丁卯充值点办理,并交纳查询服务费。
5.L卡的挂失、补办、退卡和查询请到镇江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丁卯充值点办理。咨询电话:88889566。
六、本规定由镇江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负责解释。
附,L卡可免费乘坐镇江公交线路:1路、2路、3路(含空调车)、4路、5路、6路、8路、9路、10路(含空调车)、11路、12路、14路、15路、16路、17路、18路、19路(含空调车)、25路、31路、32路、33路、34路、35路、101路、102路、104路、105路、106路、115路、116路、118路、126路、133路、135路、136路、138路、丹徒新区夜班专线、K201路、K218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