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委委员学习实践活动调研点的通知
镇市公党〔2009〕7号
各基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党总支,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局党委委员学习实践活动调研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党委委员调研点
陈可可 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
陶德明 市路灯管理处
韩益泉 局机关党总支
金国俊 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王 剑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陈昌华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二、主要任务
局党委委员通过建立调研点,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结合分管工作和行业特点,在找准影响和制约我局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活动安排
(一)学习调研阶段。全面了解调研点工作情况和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调研点党员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督促检查调研点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学习,提高认识,对事关本单位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形成共识。
(二)分析检查阶段。督促指导调研点班子成员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努力方向。
(三)整改落实阶段。指导帮助调研点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局党委委员可结合各自分工,从实际出发,确定调研点活动内容。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