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
根据局《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局第三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时,党委成立指导检查组,对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党委成立指导检查组,加强对全局第三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检查,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发展、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是始终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的关键。
党委指导检查组的职责是:加强对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检查指导;加强对落实“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要求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重点难点工作的检查指导;注意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
党委指导检查组要紧紧依靠联系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局党委要求检查把关,多做服务和帮促工作,充分发挥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创造性,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纪律,加强管理,以务实的精神、优良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指导检查组成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局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指导检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学习,尽职尽责,团结协作,严格自律,把开展检查工作的过程当作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过程,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局党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基层单位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党委指导检查组的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成员名单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