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市公〔2009〕31号
各基层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市政公用系统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推进“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企业责任主体行为的扎实开展,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镇安监下发(2009)第65号《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将于六月份在全局系统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局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基层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局安技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为确保“活动月”正常有序,各基层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活动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详细计划、精心安排,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市政公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隐患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把活动落实到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务求实效。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单位、项目部墙报、宣传栏等场地、场所,张贴和悬挂安全宣传标语等,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二是举办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论坛、演讲、知识竞赛、技能竞赛、书画展览等,开展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如球类、拔河、歌诵比赛等,丰富一线工人的业余生活,寓教于乐,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深入。三是积极参加安监局组织好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现场安全咨询、安全知识图片展览、安全谜语竞猜、安全资料发放等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高潮。四是结合高温季节组织开展为职工送防暑降温、医疗用品,向工地赠送安全资料和安全文化用品,为农民工送温暖和送安全知识活动。五是充分利用网站、会刊、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加强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局系统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三项行动”开展活动。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效能评估工作。内容有:1、年度安全目标分解;2、各级领导安全责任落实;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城市公共交通营运;5、城市重大基础设施;6、危险源点监控;7、特种设备租赁及检验;8、特殊工种持证上岗;9、外包工程监管;10、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经营;11、安全用电和消防设施;12、安全应急预案等。
各单位领导要亲自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落实好谁检查、谁签字、谁整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一查了之,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继续保持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努力确保全局“安全月”无重大安全事故。
五、材料上报
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5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6月26日前上报活动月总结、“‘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报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7月10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效能评估”报告。联系人:李云洪,电话:84491712。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