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市公〔2009〕46号
各基层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为国庆60周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镇政传发〔2009〕137号《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实际,按照局统一部署,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自查和整改情况于9月8日之前报局安全科技处。
二○○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