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镇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办理地址: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7号窗口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经有偿转让和出让取得经营权的有关证明文件;3、开业申请登记表。
办理对象:单位和个人
办理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
办理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办理流程:市政公用局窗口申请—受理—核准—发证
咨询电话:88983055、88983056
投诉电话:84491677(市政公用局)、88983010(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