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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服务
发布时间:2009-04-17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办理部门:镇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办理地址: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7号窗口

        镇江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材料:(1)服务证申请表;(2)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3)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4)本人照片二张(二寸);(5)合同文本复印件。

办理对象:出租汽车驾驶员

办理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二十七条。

办理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培训—核准—发证

咨询电话:88983056、844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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